1、當起頂又長又高的工作物件時,應在兩端交替起落,即一端墊實和兩側支承牢靠后,在另一端起落。嚴禁兩端同時起落,以防頂翻工作物而發生事故。
2、卷揚機安裝應牢固平穩,方向正確,并符合設計。如底部用螺栓或電焊連接時,螺栓應上足擰緊,電焊質量應良好,采用地壟等方式固定卷揚機時,地壟受的拉力要有符合規定的安全系數,并捆扎牢靠,方向順直。使用時須嚴格執行《卷揚機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
3、起吊物件時,待物件提高10~20cm,暫停起吊,檢查滑車,鋼絲繩是否塞牙、跳槽等,確認無異常方可繼續起吊。
4、鋼絲繩、卡環的使用,按出廠的規格說明書,無規格說明書的鋼絲繩,應做拉力強度試驗確定合格,方可使用。
5、根據起吊物件的重量選用鋼絲繩和卡環,使用前宜經計算決定。
6、鋼絲繩的報廢斷絲標準和磨損,應符合規定要求,起吊重的結構或重大部件時,宜使用新鋼絲繩。
7、鋼絲繩在編結成繩套時,編結部分的長度不得小于該繩直徑的1.5倍且不得短于30cm,用繩卡連接時,必須選擇與鋼絲繩直徑相匹配的卡子,卡子數量和間隔距離,應根據不同鋼絲繩直徑按規定使用。
8、鋼絲繩禁止與帶電的金屬(包括電線、電焊鉗)相碰,以防觸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