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不遠處,某個你曾忽略的角落,有人在討論什么。這些人,你曾把他們叫作“受眾”。他們仍然是受眾,但是他們未必在接受你的想法,他們在分享彼此之間關于你的討論。可是他們說的是你的產品,你的品牌名稱,你的品牌標志,你的口號,你的商標,你的設計,你的意愿……好像這些都屬于他們一樣—可是,怎么說呢?你不是花費了數十年的時間,以及數十億的金錢,來使他們相信這一切嘛。現在,他們要擺脫你的指導,以他們自己的方式,重新詮釋你的品牌,不管你愿不愿意。
“開源革命”引發“傾聽經濟”
6年前,一批開放源代碼領域的程序員開發出各種各樣的博客軟件。這些軟件不但免費,而且開放源代碼。它們的共同之處在于:可以讓具有計算機基礎知識和技能的任何人,方便、快捷而低成本地構建自己的交互網站。因為信息社會是以回流的方式運行。最初,只是在一小群軟件狂人間開展的一項實驗,隨著網絡的普及,很快就深入大眾,成為一種普遍的現象。“草根”力量借助開放源代碼迅速蔓延,壯大。
于是我們看到,一向被動接受各式各樣信息的普通大眾,突然之間萌發了自主意識,他們要求自己的想法被公布、被討論、被采納,所以,有了大受歡迎的Linux、維基百科、博客、播客以及RSS。
人們以各種各樣的方式,利用各種簡易平臺,進行著辯論、聲明、宣言,不放過任何一個能夠使他們的聲音被聽見的機會。
消費者社會更是如此,你可以稱他們為“獨立”,你可以稱他們為“維權”……總之,他們不再被生產商和廣告商牽著鼻子走,盲目地相信廣告,他們的判斷力開始更多地基于來自同樣的消費者之間的評價,即“口碑”,而且,有了網絡,使他們如虎添翼;他們自己也開始學會在網絡上表達看法,繼續創造或者毀滅“口碑”。
一度沉默的公眾,現在要求表述自己的想法,并且通過網絡實現了這個目標,來自消費者的持續的、跨越時區的、即時的對于品牌的反饋以及評價正在改變市場傳訊的基本特性。權威人士將這種現象稱為“回流式經濟”或者“傾聽經濟”,無論何種說法,無論哪種方式,毋庸置疑的就是,普通公眾開始有了自主意識,他們要求自己表達意見的權利,他們要求自己的聲音被聽見,以他們認為合適的方式。雖然作為個體,他們的力量是渺小的;但是作為整體,他們的力量是巨大的。
生產商和廣告商無疑是痛恨這樣的—投入了巨資打造廣告的商品,可能因為一點點瑕疵而飽受大眾的惡評,更糟糕的是,他們利用網絡媒體將這一信息傳達給千里之外、不同國度的同類消費者。損失巨大。
但是還有另外一個選擇:接受現實,擁抱現實,并且讓它為你所用。
通用電氣有一個不錯的想法,它投放了一個叫作“Pen”的在線推廣,鼓勵用戶基于一個帶有GE口號“夢想啟動未來”的模版完成簡單繪畫,然后傳遞給朋友。另一個例子來自梅塞德斯-奔馳,它發起活動征集車主與愛車的快照,照片會成為“我愛梅塞德斯”廣告宣傳畫的中心裝飾品。
公眾自己DIY商家廣告?這主意聽上去不錯。
讓公眾來完成營銷
為什么公眾不能代替我們的專家進行營銷?如果公眾的智慧被合理利用、加以正確引導來釋放出它的能量,結果會是如何?
聰明的廠家有足夠的前瞻性,他們開始考慮在推廣中作些改變,但是請注意,他們不再讓代理商制作廣告,而是直接把權力交到普通的消費者手中。他們早就發現,無數網站上,有著大量人群,利用開放源代碼軟件或者其他,整日整夜地致力于“研究”他們的商品以及服務,這簡直相當于代替了耗資巨大、見效緩慢的市場調查、消費者研究和無用廣告。
即使是普通人也有理性思考,更何況他們本身也是消費者,只不過由于網絡的出現,他們可以更容易地找到彼此,或者任何人,使他們個人的力量變成了“社區”或者“整體”的強大力量。也許他們會把你的商品捧上天,也許他們并不是都那么喜歡你的產品。因此出現了諸如ihatemicrosoftxp.com, ihatestarbucks.co, ihatedell.com, ihateblockbuster.com這樣的事情。
“關于品牌,時刻有一場公開的評論。品牌廠家可以參與,或者不參與。”Jeff Jarvis,Buzzmachine.com的領軍人物如此評論道。他所謂“參加”的意思并不是鼓勵品牌所有者加入這些激烈的爭辯中去(事實上,公眾為了自己的愛好而不停與持相反意見者日復一日地辯論)。重要的是,營銷者需要深入整個消費者對話中,靜靜聆聽、思考,得出結論。
就他自身而言,比如想買Palm的Treo,他會去一個叫作Treonauts.com的Fans網站做充分調查,此時此刻,Treo的任何廣告或者營銷方式,對于他來說都是無意義的。
事實上,作為個體的公眾之創意是微小的,但是累積起來的智慧是巨大的。“如果Palm有哪怕一點敏銳度的話,他們就不僅會讓這些愛好者自主設計營銷方式、自己解決客服問題,更會讓他們自主設計產品。我們曾花費多少金錢在目標客戶研究上,以探討客戶的想法!可是我們完全可以讓客戶來替我們完成市場營銷!”
營銷顧問Seth Godin舉了一個類似例子:雅芳的柔膚潤膚噴霧液,從未被當作一件防蚊產品來營銷,直到民間對此有口皆碑,這才推動了它的重新定位以及營銷。數碼時代,更多地存在著同樣的可能。
“不稱職的營銷人員,就是那些抱著胳膊,堅持你必須聽他們怎么說,然后按照他們的方式表達你要說的。但是人們不聽了。”Godin說道。
的確,在開放式資源時代,公眾的口碑變得越來越重要。
顧客本人就成了營銷人員,他的任何一個評論都將成為新顧客購物的依據之一。那么營銷人員做什么?“可能營銷者會更多地扮演客戶社區的中間人之角色,他們將顧客視為同樣能創造價值的生產者,促動顧客去參與設計以及分銷流程。”
例如,一個工程師就“風箏沖浪”運動提出了更好的產品設計方案,很快就被生產商采納。不僅如此,就算是低利潤、大批量生產的商品,比如洗滌劑,也可以從用戶累積的智慧中受益。
這將是一個開放式的對話,而不是以前的“你說我聽”。公眾將會累積大量智慧的創意,其中有很大的一部分會被采納。如果你注意“傾聽”,你必將從“傾聽經濟”中受益。而營銷者們將會越來越適應這個環境,習慣自身角色的轉變。雖然這并不意味著他們馬上就可以接受,這需要一個過程。
“家釀廣告”新潮流
也許“大眾營銷”這種想法有點古怪,更何況還有重重困難。廠家可能給予足夠的理解,或者完全的反對。
2004年6月,加州晴朗的天空下,George Masters在上班的路上,用他那個微型的機器iPod播放Darling Buds樂隊的歌曲“微型機器”,創意的火花突現。雖然他不在蘋果上班,但是沒關系,他用Mac機開始制作一支iPod廣告。這足足花費了他五個月才完成,但是當他完成后,他將其上傳至網絡(gomotron.com/special/ipod.html),然后迅速傳開了。
“這只是在設計上的一次練習而已,”他說,“我從未想過從中盈利。我現在一分錢都沒掙出來。事實上,我還花了不少錢。”那為何一個37歲的人會用半年的業余時間為別人的生意做廣告?Masters以一個問題回復了這個問題:為什么人會在他所酷愛的事情上花費時間?
Masters故事中最令人吃驚的一點并不是他如此熱愛iPod以致犧牲了他寶貴的業余時間。最令人驚訝的是蘋果的反應:蘋果沒有任何反應。
沒有“請立刻停止”的通知信,沒有商標侵權訴訟,甚至沒有一場新聞見面會來使自己與這個MP3流行音樂迷隔離—蘋果不做反應,并且拒絕與《廣告時代》就此事發表評論,但是這無疑使公司的律師大為頭疼。因為人人都知道,事情不是這樣做的。就處理這種擅自的行為,公司都有一個普遍應用的協議,但是它不能是默許。
“應該走法律程序”,就是這樣,因為沒人希望被指責盜用一個未經許可的創意,因為提交者也不能保證創意的所有權,因為法律已經開始躍躍欲試地就商品、藝術家權利問題審查評鑒,因為廣告商的投入而引發的相關法律糾紛,還有品牌名字以及商標都是無價的資產,必須防止無所謂的人之濫用,無論他們的初衷有多么美好。
問題是:法律是不是理解,并且反映它所在的世界是如何變化的?在數碼時代,關于知識產權以及其合理使用權的所有概念,都是變動的。
“我們已經厭煩了上個世紀那種作為信息的被動接受者的模式,”學者J.D. Lasica說道:“我們正向一種新文化轉換。更多的資源將被分享,更加開放,更加互動,掌控力消退。”
“我們有什么權力從一本受版權保護的著作中摘錄一些段落,并使用在文章中?”他這樣說道。“但是我們做了,因為我們一向理解什么叫作‘合理使用’。我只不過是引用了Ray Kurzwell的一句話。我并不用得到他的許可。我只不過從他的書中摘錄了三段。那就是‘合法使用’。”
借鑒、補充,通常是那些“名義上被盜用了什么”的人們所得的益處。George Masters有沒有對蘋果造成損害?當然沒有。“盡管它里面含有廣告信息,但這是一件正統、嚴肅、權威的事情,將會引發共鳴。”Lasica觀察后評論道。
但是他承認,短期內數碼時代的沖浪者正在法律之外運作。“但是不可避免的就是,總有一天,企業和政治家會相繼醒悟并且意識到他們身處數碼時代,人們想要從文化中借鑒點什么。”
“你可以想象就版權、商標以及商業機密而引發的一系列令人困擾的訴訟。目的在于對持批評意見的人加以警示。”甚至可以聯想到信息上的極端主義時代—聯邦法律施壓來終止公眾對于商標品牌的討論。的確有過先例。蘋果,在允許Masters行為的同時,起訴了一名博客作者,理由是透露了一處被泄漏的商業機密之來源。
還有一個問題值得思考。
如果對話由消費者來掌控,無疑他們會很少理睬那些自說自話的營銷者,那么誰還需要廣告?這
“開源革命”引發“傾聽經濟”
6年前,一批開放源代碼領域的程序員開發出各種各樣的博客軟件。這些軟件不但免費,而且開放源代碼。它們的共同之處在于:可以讓具有計算機基礎知識和技能的任何人,方便、快捷而低成本地構建自己的交互網站。因為信息社會是以回流的方式運行。最初,只是在一小群軟件狂人間開展的一項實驗,隨著網絡的普及,很快就深入大眾,成為一種普遍的現象。“草根”力量借助開放源代碼迅速蔓延,壯大。
于是我們看到,一向被動接受各式各樣信息的普通大眾,突然之間萌發了自主意識,他們要求自己的想法被公布、被討論、被采納,所以,有了大受歡迎的Linux、維基百科、博客、播客以及RSS。
人們以各種各樣的方式,利用各種簡易平臺,進行著辯論、聲明、宣言,不放過任何一個能夠使他們的聲音被聽見的機會。
消費者社會更是如此,你可以稱他們為“獨立”,你可以稱他們為“維權”……總之,他們不再被生產商和廣告商牽著鼻子走,盲目地相信廣告,他們的判斷力開始更多地基于來自同樣的消費者之間的評價,即“口碑”,而且,有了網絡,使他們如虎添翼;他們自己也開始學會在網絡上表達看法,繼續創造或者毀滅“口碑”。
一度沉默的公眾,現在要求表述自己的想法,并且通過網絡實現了這個目標,來自消費者的持續的、跨越時區的、即時的對于品牌的反饋以及評價正在改變市場傳訊的基本特性。權威人士將這種現象稱為“回流式經濟”或者“傾聽經濟”,無論何種說法,無論哪種方式,毋庸置疑的就是,普通公眾開始有了自主意識,他們要求自己表達意見的權利,他們要求自己的聲音被聽見,以他們認為合適的方式。雖然作為個體,他們的力量是渺小的;但是作為整體,他們的力量是巨大的。
生產商和廣告商無疑是痛恨這樣的—投入了巨資打造廣告的商品,可能因為一點點瑕疵而飽受大眾的惡評,更糟糕的是,他們利用網絡媒體將這一信息傳達給千里之外、不同國度的同類消費者。損失巨大。
但是還有另外一個選擇:接受現實,擁抱現實,并且讓它為你所用。
通用電氣有一個不錯的想法,它投放了一個叫作“Pen”的在線推廣,鼓勵用戶基于一個帶有GE口號“夢想啟動未來”的模版完成簡單繪畫,然后傳遞給朋友。另一個例子來自梅塞德斯-奔馳,它發起活動征集車主與愛車的快照,照片會成為“我愛梅塞德斯”廣告宣傳畫的中心裝飾品。
公眾自己DIY商家廣告?這主意聽上去不錯。
讓公眾來完成營銷
為什么公眾不能代替我們的專家進行營銷?如果公眾的智慧被合理利用、加以正確引導來釋放出它的能量,結果會是如何?
聰明的廠家有足夠的前瞻性,他們開始考慮在推廣中作些改變,但是請注意,他們不再讓代理商制作廣告,而是直接把權力交到普通的消費者手中。他們早就發現,無數網站上,有著大量人群,利用開放源代碼軟件或者其他,整日整夜地致力于“研究”他們的商品以及服務,這簡直相當于代替了耗資巨大、見效緩慢的市場調查、消費者研究和無用廣告。
即使是普通人也有理性思考,更何況他們本身也是消費者,只不過由于網絡的出現,他們可以更容易地找到彼此,或者任何人,使他們個人的力量變成了“社區”或者“整體”的強大力量。也許他們會把你的商品捧上天,也許他們并不是都那么喜歡你的產品。因此出現了諸如ihatemicrosoftxp.com, ihatestarbucks.co, ihatedell.com, ihateblockbuster.com這樣的事情。
“關于品牌,時刻有一場公開的評論。品牌廠家可以參與,或者不參與。”Jeff Jarvis,Buzzmachine.com的領軍人物如此評論道。他所謂“參加”的意思并不是鼓勵品牌所有者加入這些激烈的爭辯中去(事實上,公眾為了自己的愛好而不停與持相反意見者日復一日地辯論)。重要的是,營銷者需要深入整個消費者對話中,靜靜聆聽、思考,得出結論。
就他自身而言,比如想買Palm的Treo,他會去一個叫作Treonauts.com的Fans網站做充分調查,此時此刻,Treo的任何廣告或者營銷方式,對于他來說都是無意義的。
事實上,作為個體的公眾之創意是微小的,但是累積起來的智慧是巨大的。“如果Palm有哪怕一點敏銳度的話,他們就不僅會讓這些愛好者自主設計營銷方式、自己解決客服問題,更會讓他們自主設計產品。我們曾花費多少金錢在目標客戶研究上,以探討客戶的想法!可是我們完全可以讓客戶來替我們完成市場營銷!”
營銷顧問Seth Godin舉了一個類似例子:雅芳的柔膚潤膚噴霧液,從未被當作一件防蚊產品來營銷,直到民間對此有口皆碑,這才推動了它的重新定位以及營銷。數碼時代,更多地存在著同樣的可能。
“不稱職的營銷人員,就是那些抱著胳膊,堅持你必須聽他們怎么說,然后按照他們的方式表達你要說的。但是人們不聽了。”Godin說道。
的確,在開放式資源時代,公眾的口碑變得越來越重要。
顧客本人就成了營銷人員,他的任何一個評論都將成為新顧客購物的依據之一。那么營銷人員做什么?“可能營銷者會更多地扮演客戶社區的中間人之角色,他們將顧客視為同樣能創造價值的生產者,促動顧客去參與設計以及分銷流程。”
例如,一個工程師就“風箏沖浪”運動提出了更好的產品設計方案,很快就被生產商采納。不僅如此,就算是低利潤、大批量生產的商品,比如洗滌劑,也可以從用戶累積的智慧中受益。
這將是一個開放式的對話,而不是以前的“你說我聽”。公眾將會累積大量智慧的創意,其中有很大的一部分會被采納。如果你注意“傾聽”,你必將從“傾聽經濟”中受益。而營銷者們將會越來越適應這個環境,習慣自身角色的轉變。雖然這并不意味著他們馬上就可以接受,這需要一個過程。
“家釀廣告”新潮流
也許“大眾營銷”這種想法有點古怪,更何況還有重重困難。廠家可能給予足夠的理解,或者完全的反對。
2004年6月,加州晴朗的天空下,George Masters在上班的路上,用他那個微型的機器iPod播放Darling Buds樂隊的歌曲“微型機器”,創意的火花突現。雖然他不在蘋果上班,但是沒關系,他用Mac機開始制作一支iPod廣告。這足足花費了他五個月才完成,但是當他完成后,他將其上傳至網絡(gomotron.com/special/ipod.html),然后迅速傳開了。
“這只是在設計上的一次練習而已,”他說,“我從未想過從中盈利。我現在一分錢都沒掙出來。事實上,我還花了不少錢。”那為何一個37歲的人會用半年的業余時間為別人的生意做廣告?Masters以一個問題回復了這個問題:為什么人會在他所酷愛的事情上花費時間?
Masters故事中最令人吃驚的一點并不是他如此熱愛iPod以致犧牲了他寶貴的業余時間。最令人驚訝的是蘋果的反應:蘋果沒有任何反應。
沒有“請立刻停止”的通知信,沒有商標侵權訴訟,甚至沒有一場新聞見面會來使自己與這個MP3流行音樂迷隔離—蘋果不做反應,并且拒絕與《廣告時代》就此事發表評論,但是這無疑使公司的律師大為頭疼。因為人人都知道,事情不是這樣做的。就處理這種擅自的行為,公司都有一個普遍應用的協議,但是它不能是默許。
“應該走法律程序”,就是這樣,因為沒人希望被指責盜用一個未經許可的創意,因為提交者也不能保證創意的所有權,因為法律已經開始躍躍欲試地就商品、藝術家權利問題審查評鑒,因為廣告商的投入而引發的相關法律糾紛,還有品牌名字以及商標都是無價的資產,必須防止無所謂的人之濫用,無論他們的初衷有多么美好。
問題是:法律是不是理解,并且反映它所在的世界是如何變化的?在數碼時代,關于知識產權以及其合理使用權的所有概念,都是變動的。
“我們已經厭煩了上個世紀那種作為信息的被動接受者的模式,”學者J.D. Lasica說道:“我們正向一種新文化轉換。更多的資源將被分享,更加開放,更加互動,掌控力消退。”
“我們有什么權力從一本受版權保護的著作中摘錄一些段落,并使用在文章中?”他這樣說道。“但是我們做了,因為我們一向理解什么叫作‘合理使用’。我只不過是引用了Ray Kurzwell的一句話。我并不用得到他的許可。我只不過從他的書中摘錄了三段。那就是‘合法使用’。”
借鑒、補充,通常是那些“名義上被盜用了什么”的人們所得的益處。George Masters有沒有對蘋果造成損害?當然沒有。“盡管它里面含有廣告信息,但這是一件正統、嚴肅、權威的事情,將會引發共鳴。”Lasica觀察后評論道。
但是他承認,短期內數碼時代的沖浪者正在法律之外運作。“但是不可避免的就是,總有一天,企業和政治家會相繼醒悟并且意識到他們身處數碼時代,人們想要從文化中借鑒點什么。”
“你可以想象就版權、商標以及商業機密而引發的一系列令人困擾的訴訟。目的在于對持批評意見的人加以警示。”甚至可以聯想到信息上的極端主義時代—聯邦法律施壓來終止公眾對于商標品牌的討論。的確有過先例。蘋果,在允許Masters行為的同時,起訴了一名博客作者,理由是透露了一處被泄漏的商業機密之來源。
還有一個問題值得思考。
如果對話由消費者來掌控,無疑他們會很少理睬那些自說自話的營銷者,那么誰還需要廣告?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