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財政部、農業村莊部、國家郵政局、國家村莊復興局聯合印發《“四好村莊路”全國示范縣創立辦理辦法》(簡稱《辦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四好村莊路”全國示范縣創立作業。此舉旨在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四好村莊路”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村莊復興加速農業村莊現代化的意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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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辦法》清晰了“四好村莊路”全國示范縣申報、評定、創立、驗收、命名和已命名示范縣辦理作業要求,提出到2035年,“四好村莊路”示范創立引領作用發揮充沛,帶動全域構成較為完善的“四好村莊路”高質量開展體系。《辦理辦法》要求,各級交通運輸、財政、農業村莊、郵政辦理、村莊復興部門要樹立完善創立指標評分體系和辦理制度,加強對創立作業的方針引領和監督輔導,加強作業和諧、方針保障和資金支持,認真總結示范縣的經歷做法,采納多種形式加強對示范縣的宣揚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