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財政廳近來發布《江西省政府收購常見違法違規行為清單》(以下簡稱《清單》),列出了收購人、收購署理組織、評定專家、供貨商在收購前期、編制收購文件、評定進程、收購執行4個環節中常見的61項違法違規行為,詳細觸及187種景象。
依據《清單》規則,針對收購人、收購署理組織的違法違規行為48項,包含未編制收購預算和未編制施行計劃、未經審閱(備案)展開結構協議收購活動、違背優化營商環境規則等,其中觸及政府收購未依照同意的預算執行等133種詳細景象;針對評定專家的違法違規行為5項,包含入庫環節制止行為、評定前制止行為、違規索要評定專家勞務費等,其中觸及供給虛假申請材料進入評定專家庫等19種詳細景象;針對供貨商的違法違規行為8項,包含存在相關聯系、未按規則簽訂合同、未依法依規履行合同等,其中觸及回絕履行合同責任等35種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