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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黑龍江省財政廳關于試行政府收購活動“許諾+諾言辦理”準入辦理制度的告訴》(以下簡稱《告訴》)規則,供貨商許諾制施行自愿準則,不愿許諾或不揭露相應信息的供貨商,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收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則,在參與政府收購活動時供給相應證明資料。存在不良諾言記載的供貨商,在諾言修正前不適用許諾制。許諾內容包含具有獨立承當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杰出的商業諾言和健全的財政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有依法交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杰出記載;參與本次政府收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嚴峻違法記載;不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收購法施行條例》第十八條“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許存在直接控股、辦理關系的不同供貨商,不得參與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收購活動。除單一來源收購項目外,為收購項目供給全體規劃、標準編制或許項目辦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貨商,不得再參與該收購項目的其他收購活動”規則的景象;在招標(呼應)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嚴峻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收購嚴峻違法失信行為記載名單;法定代表人和負責人近三年內無受賄違法記載;不屬于《政府購買服務辦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02號)第八條“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且由財政撥款保障的群團組織,不作為政府購買服務的購買主體和承接主體”規則的景象等9項。
在許諾檢查方面,《告訴》清晰,由收購人、收購署理組織、評定委員會根據政府收購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則,根據《黑龍江省政府收購供貨商資歷許諾函》,在供貨商招標(呼應)文件解密成功后經過大數據手法對供貨商資歷條件進行預審,對未經過檢查的供貨商,收購署理組織應及時聯系供貨商在60分鐘內根據評定小組要求及時彌補根據資料,檢查經過后持續展開收購活動。對未經過檢查且無法準時彌補根據或不符合條件的供貨商,應作招標(呼應)無效處理。相關檢查信息經過政府收購辦理平臺報同級政府收購監督辦理部門備案。評定委員會匯總并提交評定成果后,署理組織應進行評定成果復核,如發現已經過資歷檢查供貨商不符合招標(呼應)資歷條件或漏審、錯審彌補根據資料等問題,應按規則駁回評定成果,當場組織評定委員會重新檢查。一起將相關依據與狀況一并經過政府收購辦理平臺和書面形式上報同級政府收購監督辦理部門,由同級政府收購監督辦理部門依法嚴肅處理相關當事人。供貨商如對檢查成果存有貳言,可向同級政府收購監督辦理部門申請復核查驗,同級政府收購監督辦理部門應進行調查核實并作出復核查驗結論。省財政廳可委托第三方組織展開許諾內容檢查作業,第三方組織對其所供給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