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將對4類狀況優先歸入項目庫辦理,包含戶數較大且常住人口較多、產業發展較好,涉及鄉村建設舉動,與上級路網快捷有效相連、與村內路途串聯成網,以及歸入村莊規劃且已完結村莊規劃的自然村(組)。根據《方法》,自然村(組)路途建設實施省級輔導、市州統籌、縣區主責,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自然村(組)路途建設的組織和辦理,建立健全質量、進展、資金、安全等辦理制度,執行建設計劃、補助方針、招投標、施工辦理、質量監管、資金運用、工程驗收“七公開”制度,接受社會監督。
《方法》要求堅持安全、經濟、適用、環保的理念,盡量使用原有路途進行改建,對交通量較小、建養條件困難、高寒高海拔、環境靈敏等地區,量體裁衣合理選用技術標準和路面形式,鼓勵使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提高建設質量;對自然村(組)通硬化路建設實施“以獎代補”,構成競賽激勵機制;加大配套資金籌集力度,加強建設項目從開工到竣工的盯梢審計工作,完成自然村(組)通硬化路建設資金審計全掩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