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名稱:新安縣澗河生態河谷綜合治理工程新建液壓壩電氣控制設備采購項目
二、采購編號:LYZF-2021-26
三、資金來源及預算控制金額:財政,297900元。
四、采購需求:本次采購為一個標段,主要內容為新建液壓壩電氣控制設備等的采購。
五、發布公告的媒體:2021年6月7日磋商公告同時在《河南省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省(洛陽市)政府采購網》上發布。
六、磋商時間: 2021年6月18日9時30分
磋商地點:洛陽市老城區唐宮東路10號古都科創園B棟二樓會議室
七、磋商小組名單:張宏卿、鄧旭先、夏瓊
八、評審結果如下:
成交供應商:河南億升環衛起重設備有限公司
成交金額:297000元
供貨期:簽署合同后20日歷天內交付使用
供貨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相關行業質量標準
地 址:河南省新鄉市封丘縣黃陵鎮黃陵村99號
九、公告媒體:《河南省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省(洛陽市)政府采購網》。
十、公告期: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為成交通知書領取日。公告日起2個工作日內,被授權的成交供應商代表應到代理機構(或采購單位)指定地點及時領取成交通知書,逾期未領取的,視同公告日已領取。成交供應商應按照規定的時限和程序與采購單位完成政府采購合同的簽訂。
十二、供應商對成交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發布之日后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一次性提出質疑(法人簽字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一并提交質疑函原件及相關證明材料(郵寄件、傳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質疑函將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磋商代理服務費4400元整,由成交人向本代理機構支付。
十四、聯系方式:
采購單位名稱:新安縣水利局
地 址:新安縣農業大廈
聯系人:夏先生
電 話:0379-65088689
采購代理機構:洛陽澤豐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陽市老城區唐宮東路10號古都科創園B棟二樓
聯系人:邢先生
電 話:0379-60168157
洛陽澤豐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