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與交通運輸部共同發布《國家物流樞紐布局和建設規劃》(發改經貿〔2018〕1886號文,以下簡稱《規劃》)提出,到2035年,基本形成與現代化經濟體系相適應的國家物流樞紐網絡,依托國家物流樞紐,形成一批具有國際影響的樞紐經濟增長極,將國家物流樞紐打造成為產業轉型升級、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和國民經濟競爭力提升的重要推動力量。
規劃指出,物流樞紐是集中實現貨物集散、存儲、分撥、轉運等多種功能的物流設施群和物流活動組織中心。國家物流樞紐是物流體系的核心基礎設施,是輻射區域更廣、集聚效應更強、服務功能更優、運行效率更高的綜合性物流樞紐,在全國物流網絡中發揮關鍵節點、重要平臺和骨干樞紐的作用。
為了加快物流樞紐發展,《規劃》提出,到 2020 年,通過優化整合、功能提升,布局建設30個左右輻射帶動能力較強、現代化運作水平較高、互聯銜接緊密的國家物流樞紐。到2025年,布局建設 150個左右國家物流樞紐,樞紐間的分工協作和對接機制更加完善,社會物流運行效率大幅提高,基本形成以國家物流樞紐為核心的現代化物流運行體系。推動全社會物流總費用與 GDP 的比率下降至 12%左右。
根據《規劃》,在類型上,國家物流樞紐分為陸港型、港口型、空港型、生產服務型、商貿服務型、陸上邊境口岸型等6種類型。依據區域經濟總量、產業空間布局、基礎設施聯通度和人口分布等,統籌考慮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區域經濟發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等需要,結合“十縱十橫”交通運輸通道和國內物流大通道基本格局,選擇127個具備一定基礎條件的城市作為國家物流樞紐承載城市,規劃建設212個國家物流樞紐,包括41個陸港型、30個港口型、23個空港型、47個生產服務型、55個商貿服務型和16個陸上邊境口岸型國家物流樞紐。
其中,港口型是依托沿海、內河港口,對接國內國際航線和港口集疏運網絡,實現水陸聯運、水水中轉有機銜接,主要為港口腹地及其輻射區域提供貨物集散、國際中轉、轉口貿易、保稅監管等物流服務和其他增值服務。
據中港網了解,港口型國家物流樞紐承載城市共確定30個,包括天津、唐山、秦皇島、滄州、大連、營口、上海、南京、蘇州、南通、連云港、寧波―舟山、蕪湖、安慶、福州、廈門、九江、青島、日照、煙臺、武漢、宜昌、岳陽、廣州、深圳、湛江、欽州―北海―防城港、洋浦、重慶、瀘州。
同時,《規劃》明確,要加快國家物流樞紐建設運營主體培育工程。2020年底前,爭取培育10家左右國家物流樞紐建設運營標桿企業,形成可推廣、可復制的樞紐建設運營經驗。
近年來,我國物流專業設施和交通基礎 設施網絡不斷完善,特別是一些地區自發建設形成一批物流樞紐, 在促進物流資源集聚、提高物流運行效率、支撐區域產業轉型升級 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底,我國鐵路、公路營 運總里程分別達到12.7萬公里和477.3萬公里,萬噸級以上港口泊位2366個,民用運輸機場226個,鐵路專用線總里程約1.8萬公里。全國營業性通用倉庫面積超過10億平方米,冷庫庫容約1.2億立方米,運營、在建和規劃的各類物流園區超過1600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