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局關于GB7588-2003《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第1號
修改單實施的意見(質檢特函〔2016〕22號)
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GB7588-2003《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第1號修改單(以下簡稱新標準)實施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供需雙方于新標準批準發布日期2015年7月16日(不含)之前首次簽訂供貨、安裝正式合同,或者已經通過公開招投標確定中標及供貨的,可以按照原GB7588-2003《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以下簡稱原版標準)供應電梯產品。
二、供需雙方于2015年7月16日(含)之后簽訂電梯供貨、安裝正式合同的,如合同中約定交貨期(或實際交貨日期)在新標準實施日期2016年7月1日(不含)之前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版本供應電梯產品;如合同沒有約定執行標準的版本,也可以按照原版標準供應電梯產品。如合同約定的交貨期(或實際交貨日期)在2016年7月1日(含)之后的,必須按照新標準供應電梯產品。
三、符合以上要求按照原版標準供應電梯產品的項目,可能在2016年7月1日(含)之后實施監督檢驗的,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其委托的安裝單位填寫《執行原版標準合同項目情況備案表》(見附件),于2016年6月20日前,一次性報送電梯安裝地負責特種設備使用登記的質監部門。各地質監部門可對備案的合同項目進行抽查確認,發現不符合規定的予以糾正。
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局。
附件:執行原版標準合同項目情況備案表
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局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