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作出決定,對湖北“9·13”升降機墜落事故的4家有關責任單位和6名責任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2012年9月13日,湖北省武漢市歡樂大道東湖景園一在建樓房的施工電梯發生墜地事故。施工電梯在升至100米處時突然失控墜落,造成梯內19人全部遇難死亡,這是武漢歷史上死亡人數最多的建筑事故。
湖北省住建廳公布了導致19人死亡的工地升降機墜落事故相關責任單位,稱此事件為重大安全事故,事故性質惡劣,傷亡慘重。
這4家被實施行政處罰的責任單位分別是湖北祥和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罰款140萬;武漢萬嘉置業有限責任公司,罰款120萬;武漢新博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原武漢博特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罰款120萬;武漢市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東湖村村民委員會,罰款120萬,四家單位共計500萬的罰款。
同時,湖北祥和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原武漢博特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武漢新博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等3家相關責任單位共6位責任人,也受到1.8萬至9.6萬元不等的處罰,共計20余萬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