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環保廳日前正式下發《關于加強環評管理、嚴格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3年內全省各有關單位不得受理單純擴大產能的焦炭、電石、鐵合金和甲醇項目等11類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等。
具體項目包括:單純擴大產能的焦炭、電石和甲醇項目;未列入河南省焦化和電石行業發展規劃的焦化和電石項目;不符合相關新建項目要求的多晶硅項目;對飲用水源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地區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群眾反映強烈的項目;與《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中規定的具體淘汰目標任務相關聯的項目;未按規定期限淘汰落后產能和落后工藝設備企業的新、改、擴建項目;傳統煤化工、多晶硅等高耗能、高污染項目,應當編制產業發展規劃并進行規劃環評,對未開展規劃環評、或開展了規劃環評而未列入規劃的項目不予受理和審批;未如期完成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未如期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出現新增落后產能或低水平重復建設的行政區域,暫停審批該區域內除民生和節能減排以外建設項目的環評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