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談會上,市安監站通報了今年以來起重機械安拆中存在的問題以及起重機械的檢測情況,與會人員針對問題交流了各自的解決辦法和意見。市安監站對建筑起重機械安裝企業提出要求:
一是嚴防群塔碰撞現象。群塔作業時,安裝單位要根據塔吊基礎與周邊塔吊的距離,安裝前負責計算審核安裝后是否與周邊塔吊存在碰撞現象(特指碰撞塔身),如果存在碰撞現象,嚴禁實施安裝,并告知施工單位,提出整改意見,直到滿足安裝條件后,方可安裝。施工單位拒不整改執意要求安裝的,安裝單位要及時上報當地主管部門,堅決控制安裝后出現起重機械相互碰撞的現相。
二是嚴禁安裝國家明令淘汰和禁用的及未備案的起重機械。
三是要提高安拆質量。在安裝起重機械過程中,必須按照國家規范及說明書要求,安裝調試安全裝置,確保安全裝置的齊全有效,符合國家規范及相關要求。
四是完善告知環節。安拆建筑起重機械前,必須向主管部門報安拆告知書,嚴禁出現安拆完工后再上報告知書的“馬后炮”行為。上報安拆告知書的同時,上報起重機械安拆專項方案,起重機械防碰撞方案,起重機械對周邊環境的安全防護方案等相關資料。方案內容必須真實、有效否則不得安裝。
市安監站對今后起重機械因安拆原因造成重大安全隱患的安裝企業,將追究相關責任,依法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