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從2009年開始,中央和省財政大幅度增加資金投入,通過“民辦公助”、“以獎代補”等形式,積極推進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省財政廳、水利廳通過“自下而上、競爭立項”的方式,產生了該省第一、二批共19個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中央財政安排每個縣每年800萬元補助資金,省財政按照1:1的比例每年安排每個重點縣配套資金800萬元。
三年來,各重點縣通過認識到位、管理到位、制度到位、資金到位、整合到位、措施到位、宣傳到位、管護到位“八個到位”,不斷健全機構、建章立制、落實資金、加強管護,使廣東省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取得了顯著成效。
據統計,截至2010年底,該省19個重點縣共累計整治塘壩6處,新建、修復引水堰閘41座,新建、修復渠道783公里、整治機電泵站21座及637座渠道配套建筑物等小型設施,新增、恢復灌溉面積3.13萬畝,改善灌溉面積14.18多萬畝,新增補充灌溉面積0.38萬畝、新增蓄、引、提水能力1904.5萬立方米,新增節水能力3101.4萬立方米。這些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的建設,改善了農民生產生活條件,減輕了農民生產的成本,大幅提高了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促進了糧食增產和農民增收。初步預計項目建設完成后可新增糧食生產能力4.5萬噸,新增經濟作物產值3638.8萬元,增加農民人均收入18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