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書登記服務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國務院各有關部委、直屬機構,各中央管理企業:
為規范招標師職業水平證書登記服務管理工作,加強招標采購從業人員隊伍建設,根據原人事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招標采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國人部發[2007]63號)的規定,我委制定了《招標師職業水平證書登記服務管理辦法(試行)》,現予印發,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