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這10大案例是在已經立案調查的眾多違反特種設備安全法規的案例中評選出來的、帶有典型性的案例,其中包括未經許可違法進行特種設備制造、安裝,在用設備未辦理注冊登記、超期未檢驗或檢驗不合格,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等。這些企業的違法行為情節比較重,存在的安全隱患比較大,使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嚴重威脅,一旦發生事故極易造成群死群傷,按照有關規定必須嚴厲查處。
據介紹,2009年,該市以“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年”活動為總抓手,先后在春節、“安全生產月”、夏季汛期、“十一”長假和冬季取暖期間,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大檢查活動,加大特種設備監察力度,嚴厲打擊特種設備違法行為,集中排查整改事故隱患。同時,還組織開展了特種設備注冊登記以及氣瓶充裝單位、桅桿式起重機、小型鍋爐、危化品壓力管道閥門、起重機械等11次專項整治活動,整治事故隱患2420多起,查處特種設備違法案件257起,其中無資質制造特種設備4起,無證充裝氣瓶28起,違法安裝特種設備23起,非法使用特種設備121起,人員無證上崗8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