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多次跟隨環保部督查組奔赴地方進行環保督查的記者,心里最想問的當然是環保督查中發現的相關問題。因此,當記者獲得寶貴的提問機會時,就提出如何解決“一些地方,(中央環保)督察組前腳剛走,違法企業馬上死灰復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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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陳吉寧強調,將采取四個方面措施,逐步解決這個問題:不折不扣地完成督察任務,繼續推進地方地市級的環保督察工作,建立完善督察工作的長效機制,加強督察能力建設。
此外,對于此前社會普遍擔憂的環保督察會不會成為“運動式”執法的問題,陳吉寧給出了明確答案:正在研究制定是否要形成一個《環境保護督察條例》,把它上升到法制層面,把它制度化。
中央和省級兩級環保督察大格局初步形成
陳吉寧說:“中央環保督察是中央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一項重大舉措,也是一項重要的制度性安排。目前我們已經完成了試點,也完成了兩批督察,第二批已經基本結束。”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2015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了《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提出“要把環境問題突出、重大環境事件頻發、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不力的地方作為先期督察對象”。經過6個月的準備,2016年,中國正式進入了“中央環保督察元年”。
2016年1月,中央環保督察試點啟動,首站進駐河北省,在為期一個月的督察過程中,督察組發現了大量問題,針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的問題線索,河北省對487名責任人進行了嚴肅問責。
2016年7月,中央環保督察組陸續進駐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云南、寧夏等8省區。通過這次督察,共約談2176人,問責3287人。2016年底,中央環保督察組進一步對北京、上海、湖北、廣東、重慶、陜西、甘肅等省(市)實施督察進駐。
“從已經開展督察的16個省份情況來看,效果還是非常明顯的。”陳吉寧表示,通過督察,提升了地方黨委政府的環保責任,強化了地方落實生態文明建設理念和綠色發展理念,落實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各級省委省政府和部門對這次督察深受觸動,有的領導講,這次督察是一場觸動靈魂的督察。一些地方黨委政府受到了警醒,強化了環保責任的落實;推動解決了一大批環境問題;推動地方建立環保的長效機制。
不過,每次中央環保督察完成后,在通報問題、嚴肅問責時,業內除了欣喜外更有一些擔憂。記者在采訪過程中了解到,很多業內專家擔心,中央環保督察只是“運動式”執法檢查,難以對地方政府形成真正的壓力,對于改善環境質量效果有限。
對此,陳吉寧強調,在中央督察效應帶動下,目前全國21個省份出臺了有關環境保護職責分工的文件,把各部門的環保責任明確了,24個省份出臺了省級環境保護督察方案,24個省份出臺了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其余省份也在制定和征求意見之中。這些文件的出臺,壓實了地方各級政府和部門的環保責任,中央和省級兩級環保督察的大格局已經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