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中提出,“節約集約利用水、土地、礦產資源,加強全過程管理,大幅降低資源消耗強度。發展綠色礦業,加快推進綠色礦山建設,促進礦產資源高效利用,提高礦產資源開采回采率、選礦回收率和綜合利用率。”
目前,多個部委實現多方聯動,與地方政府部門實現上下聯動;完善配套政策,盡早出臺一批扶持政策;建立嚴格的標準體系,建立健全考核的管理辦法,以及監管機制;因地制宜,對一些生態功能區、生態脆弱區的礦山,制定相適應的標準,進行規劃設計,綠色礦山建設貫穿于礦山開發的始終,構建長效機制。